| 万载爆炸案:未尽的采访手记
从去年12月30日万载爆炸,我就开始关注万载,但在媒体竞争激烈、我们相对万载又不占地缘优势的情况下,我觉得第一现场对我意义不是很大。可是,万载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在十一二天的时间里,我对别的选题几乎毫无兴趣,看到万载的硝烟已经消散、各种声音却一直不绝,尤其是关于死亡数字的说法叠出,我最终决定了我应该去万载,虽然那时新华社已经给万载的死亡数字下了定论。
对万载爆炸事件的采访,是令我兴奋的一次采访。所谓兴奋,是生理意义上的,而不是情绪上的那种高兴。
但是这种兴奋却让我在写作时感到了痛苦,如果我信马由缰地放纵自己的思想,我的文章很可能遭遇枪毙,或者被改得支离破碎。而在文章中的很多地方,我不得不隐去了“新华社”三个字。
我在文章后面的采访手记最后说,“这是一个大话题了”。到底是什么话题,我在报纸上没有也不敢说清楚,实际那也是我对这次采访最想表达的几层意思,第一,媒体到底是谁的喉舌;第二,喉舌应该怎样发声;第三,政府的声音必是通过媒体传达的,媒体替政府掩饰或撒谎,媒体负什么责任。(政府撒谎并不鲜见,广西南丹既是一例。)
在我不做这个新闻的时候,我也是这个新闻的读者,当我介入之后,我就想,在我曾经从媒体上获得的各种不同的信息中,我该相信谁的。所谓“严重失实”的21人死亡名单是《三湘都市报》公布的,而“9人死亡”、“14人死亡”乃至“14人死亡,2人失踪”信息难道不也是媒体公布的?而且都是我们的国家通讯社-新华社公布的。《三湘都市报》的21人死亡数字及名单是从民间调查得来,而新华社的数字及后来公布的名单是万载官方披露的,即使是最后有江西省派员调查的数字,也是在万载方面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的,这就是说,省里的调查,是对“14人名单”和“21人名单”的比较调查,是对已有的调查结果的调查,而不是对死亡人数的重新调查,这种调查的结果,只对14人名单或21人名单的真伪负责,还有没有14人之外的冤魂,这种调查不能作出结论。如果省调查组深入基层重新开始调查死亡人数,何以调查组中午到万载,下午4点多新华社就发稿说“21人名单严重失实”?我用了5个小时才跑了3个村,访了不到10户人家,即便调查组的交通工具比我先进,调查手段也比我高明,两三个小时出结果的速度也太神奇了吧!
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在公布14人死亡名单的时候,特别指出是“万载县委办公室提供的”,我以为,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给自己留后路的做法。如果省调查组核实这个名单为真,为什么不以调查组的名义发布?至少,在发布名单时也该提及是经过省调查组确认的。而新华社记者作为调查组中唯一的媒体成员,其任务不是报道调查活动,而是参与调查过程,我不知省里的调查是否有一个调查报告,如有,新华社记者是该在上面签字负责的。但很遗憾,我在新华社关于此次调查的通稿里,只看到“记者见到”调查组在干了什么,记者亲自调查了什么?通稿里没说。而我在村里采访的时候,村民们包括死者家属都否认见过省里来人,也没有见过新华社记者。我说,那么大的村,省里来人、新华社来记者你们未必能见到,村民说,不可能!
在21人死亡名单公布之后,《中国青年报》记者发过一篇文章,文中称,“根据记者目前掌握的情况,官方公布的死亡数字应该说是比较准确的,
真正报错了数字的是某些媒体。造成媒体报道失误,一是有些记者采访不深入,听到什么报什么。”
我对中青报记者从来敬佩有加,对这篇文章的观点却不敢苟同。“听到什么报什么”怎么解释?更有意思的是,该文用于支持自己观点的,也恰恰是一些听来的数字,比如,“一位曾在爆炸中心现场搬运尸体的民工说,从爆炸当天下午到晚上8时左右,他们4个人共抬出12具尸体。死者家属潘湖北说,他当时在殡仪馆找寻女儿的尸体时,只发现12具尸体。”文中未见提及对这12具尸体的核实,似乎也有“听到什么报什么”之嫌。进一步说,传达官方的说法算不算“听到什么报什么”?
民间的说法永远是说法,所有的结论不可能是民间发布的,因为民间不掌握媒体,不掌握发布话语的权力。而官方的说法也是说法,不管是虚报还是隐瞒,很多官方的说法就成了最后的结论,因为官方掌握话语权。
对民间的说法媒体有核实调查的义务。没有核实调查的传达,或者核实调查不细的传达,错了是“严重失实”;对于官方的说法,媒体有没有核实调查的义务?不经核实调查传达官方的结论,错了就不仅是失实的问题,又该追究谁的责任?
再有,官方掌握权力,因此比民间有更有力的调查手段,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我们都有权利要求官方说法比民间说法更权威,更趋近真实。甚至我们可以宽恕民间说法的虚妄,却不能允许官方说法的丝毫不实,尤其是在这样重大的灾难面前。
新华社江西分社的一位记者跟踪拍摄了郭春玲在被埋20多小时后被救出的全部过程,那天,他又到万载医院拍郭春玲的时候我见到他,问很多记者都被阻在现场之外,你们怎么进去的?他说是省里为他们下了特别通行令。
作为国家级通讯社,新华社永远比别的媒体有特权,而对这种灾难性事件的报道,有特权的媒体就应该更珍惜自己的权利,给读者传达更真实的信息。但现实往往是,得了特权就会更懂得禁忌,就会把对给自己发通行证的人负责看的比对人民负责更重要。
事发之后,万载官方给除新华社以外的媒体提供的唯一一份资料是新华社的通稿,通稿上说死亡9人。在这里,新华社被当成了工具和挡箭牌。
在采访万载县政府时,他们给我下的结论就是:你质疑数字,“就是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新华社,甚至不相信中央调查组。”
而在此后的报道里,我看到新华社的文章更是非常注意“导向”,宣传抢救伤员,宣传灾民重建家园。在新华社的一篇通稿里,我看到这样的说法,房屋倒塌的灾民都能在1月20日之前迁进新居,可我1月12日到现场看到,灾民们倒塌房屋的一片片废墟尚未清理,新居的一砖一瓦一木都尚未准备,新居的影子都没有,他们又迁往何处?难道他们用编织制布围起来的四面透风的三角棚就是他们的新居吗?
在见到新华社记者之前,我分别往万载两家收治伤员的医院跑了几趟,因为是双休日,查房的医护很少,我在病区里瞎串还算顺利,找到了几个很重要的人物,比如埋后余生的郭春玲,还有和所谓肇事者潘小华同车间的一名女工。当时,躺在特护病房的郭春玲看上去精神非常不好,眼睛睁不开,头部肿着,做手术剃掉的头发还没长出来,开颅的伤口尚有痕迹,不愿说话。
后来,新华社记者专程从南昌跑来跟踪拍她劫后余生的片子,万载县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要陪着去。其时我想采访医院院长不得,被支到宣传部,那副部长就“恩准”我跟着去了。
一进医院,新华社记者就让副部长赶快把医院的院长等人都找来,又问哪里有卖花的,他要给郭春玲买束花。我当时挺感动,因为我没想到这个。
院长马上来了,还有主任及郭的主治医生等人。新华社记者是摄影记者,让我先采访院长,他则忙着给其他人摆镜头,让他们都换上白大褂,然后在郭的CT片子面前围成一个圈,其中一个人手指CT片,和其他人做研讨状。摆出来的场面确实很好,我也掏出相机按了几张,但新华社记者嫌大家不自然,让他们嘴里说点什么,于是医生们就开始咕嘟一些话,新华社记者就又按了几张,然后还很照顾地问我是否也拍好了。
拍完了“会诊过程”,就去病房拍郭春玲。那些医生已经能领会拍片子的技巧,说先给郭的头上缠些纱布吧,记者说好。于是我们进病房的时候,郭的形象已比我先前见过的好了一些。
新华社记者又给3个医生摆了位置,让他们做给郭检查状,医生们就把郭的胳臂拿起来看看,把郭的脚从被子里拿出来看看,又把刚给郭蒙在头上的纱布掀开一点看看。那记者还觉得有些欠缺,问是不是给郭量量血压,医生说不用。其实我知道,量血压是护士的工作,医生查房是不做的。
“查房过程”也拍完了,新华社记者仍觉不足,拿出100元,说你们谁替我去买束花,我这片子是要向国外发的,买束花放在郭的床头拍片子漂亮。医生们面面相觑,说万载好象没有卖鲜花的,那记者说肯定有,去找找看。一位医生说我办公室有一盆植物,要不要搬来看看,得令搬来一看,只有两片叶子,没有花,不行,还得去买。于是就有人出去为记者买花了。
我觉得呆下去没意义,就走,先前把我支到宣传部去的那位办公室主任一类的人物热情地让我和他们一起吃便饭,副部长和新华社记者也都拦我,我坚持走了。
第二天,我在网上看到新华社记者发的一组图片,其中一张称“郭春玲在万载县人民医院面对来看望她的亲朋好友露出了微笑。”郭的枕边果然有一束鲜花,真不容易。而郭的微笑,也不容易。鲜花和微笑,让我佩服得紧。
有些扯远了,回到开头的轨道上来。我知道现在新闻不好做,但我当记者我会恪守一个原则,当自己有可能成为工具时,我宁愿选择沉默。
回到万载死亡数字的问题上,在万载采访三天之后,我特别认同《潇湘晨报》记者常乐的说法:如果没有媒体的穷追不舍,万载的死亡数字可能会终结于9人。如果没有《三湘都市报》公布的21人死亡名单,最后核实公布的名单上也不会又多出2名失踪者。
其实记者采访,很多时候是在听说法,各色人等的说法,然后通过媒体传达各种说法。大多数时候,记者不可能目击第一现场,大多数时候,记者不可能亲历所报道事件的所有环节,所以,听说法是一项重要的采访内容,听说法也就是做调查,只要向受众传达的信息对称,记者无过。但是要做结论性的东西,则当慎。但我仍特别在想记者应该怎样传达“听来的”但未能核实的东西,包括数字,尤其是在面对新闻封锁的时候。还有,什么样的行为能称为核实;我还关心官方对每一次重大事故的调查过程,调查结果都是怎么出来的。
当然,我也并不认为做谁的喉舌就是简单的传达,或者做群众的喉舌和做什么的喉舌有什么异同。这个问题又大了。打住。
20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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