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飞刀

屁之前传

  只要是故事就会有个开头因由。昨天把那篇长长的《蜻蜓点水蝴蝶鸳鸯长江落日黄河劳保屁》写完,今天一朋友看后就问我:“怎么你放那文抄公一马的原因一点没写?不可能没有原因的,你这样的脾气绝对不会无端端放过他!”

  这话说得不错,我之所以会选择放那人一马的确是有原因的,尽管这个原因对我来说有些挥之不去的酸涩。

  2000年3月,我已经在报社当了9个月的实习记者。那时我离毕业还有4个月,但是已经和报社签了协议。当时找研究生部学生处盖章,老师看了一眼有点惊讶地说:“北青报?它可是很少接受应届毕业生的,而且还是外地生源。”--同学们也知道进北青很难,所以连实习都很少来这里,因为留不下人,我进了北青让大家都很惊讶。

  我虽然是个很看得开的人,但是旁人的惊讶还是让我有些沾沾自喜。那时我在以前的国内新闻部做机动记者,没有工作量的要求,这些都让我忘了一件事情:我没有翅膀,我只能站在地上。

  事情就发生在那种状态之下。4月的一天,编辑布置我采访“修建人工运河使淮河入海”的新闻,其实这题是南方某大报之前做过的,我也看过这篇稿子。和淮河水利部门进行了简短的电话采访后,发现他们说的、以及能给我提供的材料都在那篇稿子里,因为那位记者已经采访过这里。对方把一份传真发给我,材料也并不新鲜,稿子里也有。

  于是我就拿着那篇稿子,删删改改,类似《屁》一文中那人改我的稿子那样,要么换种说法,要么调整一下语序,写成了一篇600字的稿子(原稿500字左右),内容跟原稿差不多,唯一新鲜的东西就是水利部门确定了开工的日期。

  稿子第二天就发出来了。过了三四天,总编辑秘书转给部门主任沈一封信,沈看了一言不发递给我。我拿来一看就开始冒冷汗,写那篇稿子的南方某报记者把我的稿子和他的稿子都寄了过来,重复的地方都划了线,随信寄来的还有他的采访笔记复印件和淮河水利部门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大官的批示是:“望查实此事,如果属实要严惩。”

  沈说:“把你的采访笔记给我看看。”我拿出采访本,那天的电话采访我记得还算详细,文章中的要点也基本上都在,那份传真材料和对方信里的复印件内容也完全一样--我这时候才发现,其实根据这些东西,我完全也能写出一篇稿子来,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没写呢?

  现在想想,那种行为不是抄袭是什么--虽然有的文字比原文还润色得好些,可是骨头架子是别人的,思想精髓也是别人的,属于我自己的不过是那多出来的100个字而已!但是我那时候脸嫩,死活不承认自己抄袭,觉得那样无耻的字眼怎么能跟我扯上关系呢?先前很长一段时间的飘飘然顿时烟消云散,心情如坠山崖,甚至担心因此影响毕业的事情。一向睡得塌实的我,那个晚上居然梦见无数咄咄逼人的眼睛。

  沈其实很明白,但是她顾及了我的面子,没有再提这事。后来她跟大官解释这事时,只说我的稿子和那人的稿子实际上出自同一份资料,采访的也是同一个部门,只是发稿的时间有区别而已--这当然是在替我说话,大官听了也没说什么,只让一定要跟那人解释清楚。

  跟原作者解释可没那么容易了,那人是南方某报某部的主任记者,资历深厚--沈给他打电话时没有再回避什么,而是非常诚恳地向对方道歉,这让在一边听着的我汗流浃背,这些话明明该我自己去说的。我原来以为那人如此郑重其事地兴师问罪,此刻还不臭骂我一顿,没想到那人听了沈的道歉后很平静地问道:“这是个年轻记者吧?”

  沈说:“是个实习记者,很年轻,还没从学校毕业。”那人说:“要是这样你就告诉他以后不要这么做就行了,年轻人谁不会犯点错误啊?他先要学会做人,做文章其实是件很简单的事。至于别的惩罚就没有必要了。”

  沈原封不动地把那人的话转告我,我几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然后就是脸有些发烫,由里到外一波跟着一波翻滚起来。最后沈拿着那人的信问:“这个怎么办,是你拿去还是留在我这里?”我想了想:“留给我吧。”

  从那天开始,我觉得之前蔓延在身体里的虚荣和自喜都没有了,被那人一句“先要学会做人”给荡涤得一丝不留;从那天开始的两年半里,我在北青报发的300多篇文章,都是靠着采访记录再在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无论长短无论好坏,都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要放那个抄袭我文章的人一马的原因,因为两年多前有个人放过我一马,同时还教了我抵御浮躁和投机的最重要的一课:做人。所以今天我才说,如果那人是个年轻记者,我只会给他打个电话让他以后不要再这么做了。这次抄我稿子的是个颇有名气的老记者,我不敢奢求自己这样一个愣头青式的一厢情愿的想法能够教导一个老江湖保持操守,尽管我用2000块钱做了砝码,那人也许会更心疼那20张钞票,但是这仍然是件必须要做的事情,不管他还有没有胆量翻动让他汗流浃背的那几个瞬间,就像在我办公桌抽屉的最底层,压着的那封两年多前老记者来的信,尽管我经常闭眼不看,但是在我心里它却时刻醒着。

  这事到现在本来应该划上句号了,可事实却不是。那天某部的执行主编告诉我,他们部门这一周已经发现本报记者写的3篇稿件涉嫌抄袭--这让我大吃一惊,这个数字哪怕是1都可以成为一颗自毁长城的炸弹!在吃惊的同时,我也忍不住有些郁闷,当谬误成为潮流时,我这样的小卒又能做些什么?

  也许惟一能做的,就是再去看看那封信,把它当成保存自己尊严和人格的最后一块盾牌。

            20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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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我想说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