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飞刀

副市长下跪,我惭愧



  前段时间最有看头的新闻,无疑是“副市长下跪事件”——这件事我关注了几个月,费了很多周折,终于还是发了出来。但是很奇怪,我的心里并没有以往那种畅快感,反而觉得,非常惭愧。
并非是这稿子内容让我惭愧,我可以为自己发表出来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负责,但是有些东西是超越文字的,它们让我在回想起这件事情时,内心不安。

  2004年4月18日,从河南回到北京的第二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打电话的是个女子,说刚刚看到我发的那篇“质疑平舆杀人案死亡数字”的稿子,觉得有件事我可能会感兴趣。一问,是关于一副市长违法乱纪的事情——当时我还沉浸在河南挖尸体的兴奋中没完全拔出来,再说现在官员违法乱纪的也比较多,也就没有特别在意,只让对方把材料寄给我,收到后再跟她联系。

  4月19日是星期一,刚到办公室就发现桌上有一封特快专递。拆开,先看到几张照片,一个表情尴尬的中年男人跪在地上——从没见过这样的照片,有趣。翻过来一看,每张照片上都写着字,某年某月某日,李信在某处下跪,求我不要做某事……真正让我吃了一惊的是照片中这个李信的身份——山东济宁市在任的副市长!副市长下跪,这可是个稀罕事,反正我是从来没有遇上过,兴趣立即从无到有,膨胀到无限大。

  拿着这些照片,跟着就冒出些问题:这照片是谁拍的?李信是不是自愿接受拍照的?如果是自愿他跟对方究竟是什么关系?……不要怪我八卦,看到这样的照片谁都会先问这些问题,因为这关系到这些照片的真实性,也是这件事情成为轰动新闻的必要前提。

  同事们看了照片后,都是啧啧称奇,部门领导看见了,也觉得有趣,只是担心,此人还在位,采访能否顺利进行?我说试试看吧,先跟寄照片的人取得联系再说。杨问我,你觉得这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我拿出照片之外那堆材料,其中有好几封李信的亲笔书信,内容有的恳求哀婉,有的措辞严厉,还有一封他写给情妇的,用词极其……少儿不宜,此外还有以100万元“封口”的书面“协议”以及一些银行转帐记录。我说,尽管还没见过这寄信人,但是常识告诉我,要想伪造这些证据实在不容易,这个副市长多半有问题;这个寄信人跟他的关系,自然也不一般。

  大约一周后,我跟寄信人李玉春约在报社做采访。她进来时,我有点意外,因为我并没有想到她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子,身材高挑,眉目清秀,谈吐也很得体。她告诉我,今天来北青报之前,她刚找过新京报,把照片和材料递了过去,但是不知道会不会有回音。

  “媒体对这样的事情应该会感兴趣。”我这么说是想安慰她,没想到这话好象勾起了她很多感慨。她说她跟李信2002年初认识,2002年底“合作”开办公司,2003年2月发现对方涉嫌“洗钱”开始举报遭到报复,后来便不断地举报、被报复、又被举报、又被报复,从2003年11月开始,她躲到北京,开始向她所能接触到的媒体求助。

  “今年2月,中央电视台一个栏目告诉我,他们准备调查这事。”李玉春说,“他们甚至还去了上海调查我被绑架、打伤以及李信洗钱的事情,但是李信的弟弟是公安局长(实际上是济宁市任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后来也被停职),中央电视台记者在济宁的采访非常不顺。”我跟李玉春见面是4月下旬,而央视采访她是2月底,去上海则是3月初。我问了一下那个栏目的名字,顿时知道节目搁浅的原因,这件事如果被它播出来,绝对是爆炸性新闻,因为它们分量太重;不过分量重了,目标也就大了,加上地方的人又善跑,结果3月16号就成型的片子,到一个多月后的四月底,依然遥遥不见天日,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播出来。

  有个问题,在她进门时我就想问,也曾经一度想放弃,因为不知道这么问出去会不会让她认为我心存龌龊,但是掂量了半天,我还是问了,问的时候关掉了采访机:“你跟李信除了是生意上的伙伴外,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关系?”李玉春很警觉地看着我:“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难道这些东西都不能证明李信的确做了违法犯罪的事?”

  我说,这是任何一个看了照片的人都会问的问题,尽管我相信你的话都是真的,尽管我也相信李信这个副市长的确有问题,但是我还是必须问清楚,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照片是否可信。“这个问题可能牵涉到你的隐私,所以我不想胡乱猜测,还是直接问你。”

  李玉春顿时沉默了。其实这个问题本来也让我很犹豫,我不想让她为难,何况她的沉默就已经说明了问题,所以马上退却:“算了,这个问题你还是不用答了,其实我明白你的难处,之所以坚持问出来,是因为职业要求,我需要尽可能多地了解事情真相,但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我绝对会尊重你,不会写一个字。”

  话刚一出口,李玉春的眼泪就流出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明白你是好意。这一年多时间里,我跑了山东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反贪局、省公安厅,后来来北京找中央单位,再就是找媒体记者,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把这些照片和材料给他们看,但是他们都会问——你是李信的什么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似乎我不回答出他们心里那个答案,他们就不管这事情。”

  李玉春一边擦眼泪,一边接着说:“我一点不隐瞒,当时我的确有种占小便宜的心理,在外面做生意不容易,认识个政府官员的确有好处,但是我绝对不是那种‘傍男人的女人’,我知道别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但是这跟李信是否犯罪有必然关系么?我告他,是因为他做了违法的事,还设计让我弟弟成了‘杀人犯’,三天两头地恐吓害得我姐夫跟我姐姐离婚……”

  李玉春说,之所以找我,是因为她弟弟的官司马上要开庭,她坚持认为这是李信一手制造的:因为想从李玉春手中要回底片和保证书原件,他多次恐吓她的家人;李玉春弟弟李登峰不堪其扰,答应与其“谈判”,结果到了约定的地方,就被5个陌生人上来挑衅,争斗中他扎伤了一人,后该人死亡,结果她弟弟被当地警方逮捕,又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那天的采访进行了大概3个多小时,李玉春讲的很仔细,并且很多重要细节她都有证据加以佐证,比如照片、书信、银行票据等。为了万无一失,我把采访记录交给她再看了一遍,让她在每一页上都签了名。

  之后便开始对事情进行核实。我登陆了济宁政务网,从上面搜索到了一张李信在2003年冬天视察当地企业的照片,再跟下跪的照片一对比,就是同一个人;李玉春还说李信绑架过她,我又先后跟解救她的上海当地警方以及她求助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某分行联系,得到的答复跟她说的基本一致;至于她提供的其他证据,比如银行票据,核实并非难事,她甚至还为照片真假做了司法鉴定,结论是“排除电脑制作及拼凑的可能”。

  最难的是跟李信本人接触。尽管有很多证据,但是关于事情经过基本只有李玉春一方的说法;李信说法的缺失当然是不行的。五一长假一过,我就开始多次跟济宁联系,开始是旁敲侧击地打听,那边说李信副市长现在“很忙”,总是开会什么的。跟他本人联系,又要经过宣传部门这一关,一听说是记者要采访,还没等我把编好的理由说出来,那边就已经拒绝了。

  无奈,又费了很多功夫,终于在5月中旬的一天,找到了李信的私人电话号码。打过去,正是李信。他一听我提李玉春就分外警觉,先是说不认识,后来又说她是想敲诈;我说既然这样,您为什么不报警;他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他说李玉春是个坏女人,跟他有不正当关系,是想从他那里得到好处未果后才去举报的,那些照片都是假的,等等。我说您刚刚不还说不认识李玉春么,对方听得此言,当即挂断电话——这段经过,我已经写在7月23日《北京青年报》见报稿上,不再赘述。

  后来我才知道,山东省公安厅、省纪委等单位去调查李信问题时,李信也曾对调查人员说过李玉春跟他有不正当关系云云,并以此质疑她的举报目的。对此李玉春虽然气愤,但也无奈。

  采访进行到此时,已足以成文,但是我还在犹豫,因为这件事情实在太不同寻常,结果稿子已经在电脑里写好,还在琢磨就这么发会不会出事?同事也觉得涉及一地级市副市长,慎重点好。紧接着就到了5月中旬,我开始不断地出差:先是嘉禾拆迁事件系列报道,然后是泸州天然气爆炸调查,6月又是镇平高考舞弊事件和下旬的黄河小浪底翻船事故,7月绵阳飞机坠毁事故、深圳政法委打人事件……都是我喜欢的题目,马不停蹄欲罢不能,结果就到了7月下旬。

  7月20日,我给李玉春电话,奇怪的是,怎么都打不通。这是以前没有过的情况,尽管她经常换手机号码,但是约好换的时候会通知我,我开始有种不祥的预感,这才想起来,我们已经有一个月左右没有联系了,最后一次是6月16号左右,这之前她曾给我寄来一份快递,里面是某网站曝光李信下跪照片的网页打印件。她当时在电话里还说:“我听说省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对李信双规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一问之下,让我大吃一惊,李玉春竟然在6月22日就被山东当地警方逮捕了,罪名则是涉嫌“包庇”;而2天后的24日,李信被山东省纪委双规。由于消息来源非常可靠,我决定马上去山东。

  7月21日我在火车上站了一夜,赶到济宁。采访进行得并不顺利,尽管李信当时早已被双规,但是当地政府各部门对此都是三缄其口,甚至连双规一事都不肯确认;后来我还是从省有关部门处才证实了这个消息,对方表示相关调查一直在进行。

  7月22日,我正在李信当时负责管辖的济宁高新区采访,接到同事电话,告诉我一“噩耗”:“南方周末今天见报了李信下跪这事,你的稿子明天必须见报!”事已至此,来不及懊悔,立即重新写稿。期间看了一下南方周末的稿子,发现他们没有直接采访到李玉春,不过仅仅是他们抢发的勇气,就值得敬佩。

  7月23日,我的第一篇稿子《下跪副市长没逃过双规》(连接)见报;当天我赶到济南,采访李玉春的家人、拘留李玉春时的目击者,同时得知法院将她弟弟重判为死缓的消息,7月24日第二篇追踪报道《举报者弟弟被判死缓》(连接)见报。之后山东以外的全国各家媒体开始转载和跟进,事情的热度渐渐通过网络蔓延到传统媒体。

  7月26日,新华社发了一条短短400字的消息,内容是“李信被逮捕”——

  “(7月)26日下午,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许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逮捕山东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
  “ 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逮捕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的报告》,认为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受贿犯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同意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许可逮捕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

  看着这条消息,我才暗暗地松了口气。

  松那口气的刹那,我忽然想到了李玉春,这个从6月22日就没再露面的女子,这个一年多时间里宁愿承受旁人种种揣测的目光也要举报副市长的女子,不知怎么,一想起她,我忽然觉得愧不能当——当初她来找我时,总归是带有几分希望的,我虽然采访了她,可是在这件事情中,因为自己的顾虑,并没有对她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这两个多月里,每当想起这件事,我总是会从职业的角度出发习惯性地想风险啊慎重啊之类的东西,却没想到,在我犹豫的同时,李玉春会面临怎样的折磨和压力;难道记者当久了,就真的会畏难?

  我无法想象李玉春在被“拘留”到媒体公开报道这一个月中的遭遇,但是只要我想起4月下旬那次采访,想起她对我的信任,我就心慌脸烧,因为我怕她对我说,媒体让我失望,记者也让我失望;因为我知道,李信被双规,其实跟媒体没什么关系,而是李玉春用一年多时间和躲藏换来的结果,我在这件事情上,并没能给该帮助的人以帮助,反而成了“双规”已成定局后的“既得利益者”,写出了所谓新闻,却没能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这,是我惭愧的所在。

  但在我惭愧的同时,李玉春的家人却千恩万谢,因为他们觉得我第二篇报道说出了一直憋屈在他们心里的话。那天晚上,我给她的家人回复了一条短信:“说实话,如果我能早点报道这事,李玉春可能就不会被拘留,也就不会受那么多罪,对此我很惭愧,非常抱歉。”

  那天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同行问我:“你说李玉春跟李信究竟什么关系啊,我觉得他们肯定不正常!”我想了想,说:“不管她跟他是什么关系,起码在这件事情上,她比很多人都做得好。她可能有一件事做错了,却不意味着她以后做的都是错的,对我们来说也是这样。”

              2004年8月2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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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我想说几句】